根据《福建江夏学院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办法》(闽江夏学〔2021〕2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和学院研究,为体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现将我院2名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3日—3月15日
如有异议,请到法学院7B306办公室反映情况,联系电话:0591-23511967。
法学院
2023年3月13日
序号 | 姓名 | 班级 | 申请类别 |
1 | 张朝波 | 2019级法学(刑事法方向)班 | 低保 |
2 | 杨娟 | 2019级法学(现代社区服务专业群)班 | 残疾人家庭子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