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比对下发的《福建省系统2023年春季学期本专科建档立卡等学生列表》和《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3年春季兜底对象名单》,经核查,我院和丽婷等1名学生由二档助学金调整为一档助学金(特别困难),450元/月/生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,共3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到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陈恭健同志处反映问题,电话:13805048793。 | |||||
附:调整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| |||||
序 | 学院 | 班级(含年级) | 姓名 | 学号 | 金额(元) |
1 | 法学院 | 22法学(民商法方向)[本科] | 和丽婷 | 1632206181321 | 450 |